曾荣获全国“
三八红旗手”、全国优秀法官、北京市先进工作者、首都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,第三届
全国道德模范,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(北京市)。
2009年,得知患者病情复发后,她再度为其捐献。这是她继2007年为其捐献后第二次倾力相助、再赋新生,也是她坚守利他精神、无私奉献他人的生动写照。她用自己坚定不移的无私博爱谱写了感人至深的生命赞歌,受到人们的广为称颂。
2018年1月30日,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,当选为北京市出席第十三届
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。
全国三八红旗手;全国优秀法官;北京市先进工作者;首都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; 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;2011年度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;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(北京市)。
我认为,以爱心、诚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,达到“案结事了人和”、“天下无讼”,才是法律的最高境界。在一起农业承包案件中,双方当事人发生肢体冲突,我在现场劝阻时竟被推进了鱼塘。调查结束回到单位时已经接近傍晚,我和助理开始整理分析调查笔录。当我发现疑点打电话询问一位当事人时,通过自身道德实践,结合当法官的经历,我深切体会到,一个美好的社会应当没有争名夺利的欲求,没有拜金虚荣的纷争,有的只是对爱心与良知的坚守,对精神富足和崇高价值的追求。我希望有更多的人来践行道德精神、传递道德力量,若是每个人都栽下一棵道德之树,十三亿人就能筑起一座屹立世界的绿色长城
是真心为我们着想的!”这样,凭着对当事人的理解和真诚,我化解了一个个纠纷和争执。从2010年4月第一次开庭到2011年10月,我审结商事案件481件,其中调撤429件,一审服判息诉472件,无一错案、上访或投诉。